自治区党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召开2024年党的工作暨纪检工作会议

  3月21日,自治区党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召开2024年党的工作暨纪检工作会议,回顾总结2023年度室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部署2024年工作任务。会议通报了《关于自治区直属机关2023年度机关党建考核情况的反馈意见》,传达学习了自治区直属机关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全室党员、干部签订廉政责任书,并集体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室主任、机关党委书记杜轶鑫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党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燕飞霞到会指导,室副主任、机关党委第一副书记吴海山,二级巡视员孟秀芳及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全室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具体体现为:一是积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细化实化责任清单,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闭环;二是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引领,进一步强化思想建设;三是持之以恒抓基层、打基础,加强组织建设;四是驰而不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五是群团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重要一年,是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开局之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发表5周年,抓好机关党的建设意义重大。会议强调,全室要继续全面准确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锚定整改落实2023年度党建考核情况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党建工作责任制,继续提升工作水平。具体要做好: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部署要求;二是持续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三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思路举措和履职担当的实际行动;四是积极创建“北疆模范机关”,细化创建举措,压实责任,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将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五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党建引领,助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创新融合,努力形成史志部门党建工作特色品牌;六是以严的基调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常态化开展“提标、提速、提效”行动,重点纠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三多三少三慢”和“慢粗虚”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七是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为契机,组织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推动党员干部继续提高本领、担当作为。

来源: 内蒙古党史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4-03-27 13: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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